十堰市十万志愿者创文先锋专项行动启动

2017-06-11 15:26   秦楚网  

秦楚网讯 记者 闵波 报道:6月11日,十堰市十万志愿者创文先锋专项行动启动,活动包括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、维护市容卫生志愿服务、窗口单位及公共场所站(岗)志愿服务、进社区入万家志愿服务、宣传氛围营造志愿服务等五项专项行动。

为迅速贯彻落实冲刺全国文明城市紧急推进会议精神,全力做好创文工作,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志愿者参与到创文工作中来,以志愿服务精神引领全民参与创文热潮,市创文办决定实施十万志愿者创文先锋专项行动。行动的宗旨是“全员发动 全民参与 全域宣传 全城志愿”。

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专项行动
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07:30-09:00,下午17:00-18:30;周六、周日上午08:30-10:00,下午17:00-18:30。服务内容:在城区主要路段组织志愿者开展以倡导文明行为、劝阻不文明行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活动,如引导文明交通、倡导文明行为、宣传创文知识等。

服务要求:确保人数,各单位按照人数统筹安排志愿者,人数少于10人的单位每次上岗不少于2人;做好签到,责任路段有岗亭的在岗亭签到,无岗亭的在带队队长处签到;规范服务,要注重仪表,佩戴好统一标识,是党员的要携带党旗,佩戴党徽,劝导时讲究方式方法,在行人易横穿地段进行劝导;要服从指挥,不得擅自改变服务区域,如遇天气原因或重大活动,可事先报告,其他情况以创文办统一通知为准;加强保障,需要采购装备的单位要严格按照物资采购规定进行采购。

维护市容卫生志愿服务专项行动
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四与公共文明引导同步开展。每周五按照原划分的责任区域开展卫生大清扫活动。服务内容:在城区主要路段、背街小巷开展捡拾垃圾、卫生清扫、清除小广告等活动,维护市容环境卫生。

服务要求:要做好结合,文明交通引导要和维护市容卫生结合进行;要管好自我,从自身做起,要摒弃随地吐痰、乱涂乱画、公共场所吸烟等不文明行为;要及时反映,遇到卫生较差、影响市容市貌的情况,要及时向市创文办反馈。

窗口单位及公共场所站(岗)志愿服务专项行动

 服务时间:开放日及工作日。服务内容:所有窗口单位组织志愿者在大厅、窗口的志愿服务站(岗)开展文明咨询、文明等待、免费茶水等志愿服务。所有公共场所均建有志愿服务站,并组织志愿者长期值守,开展文明咨询、文明宣传等便民利民志愿服务。

服务要求:要做到应建尽建,要求建设的志愿服务站必须按时按点完成;要做到对标建设,按照“七有”标准将软件配备到位,档案整理到位;要做到长期值守,要配备至少1到2名志愿者在公示的服务时间内长期值守,不得脱岗;要做到热情服务,耐心解决群众诉求。

进社区入万家志愿服务专项行动

服务时间:常态开展。服务内容:按照《十创文办发关于印发<十堰市级领导干部、文明单位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包联责任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要求,所有单位要进入包联社区志愿服务站报到,领取相应志愿服务任务,开展志愿服务活动;各社区志愿服务站要做好与各单位的对接,做好志愿服务记录;卫生、环保、消防等专业志愿服务队要进入社区开展服务。各县(市、区)要发动党员志愿者、社区工作者和区直机关干部走进居民家中宣传创文知识、发放创文资料,为居民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,提升志愿服务满意度。

服务要求:要做好档案管理,志愿者要到社区志愿服务站报到后再开展服务,社区要形成制度化文本,要及时注册登记志愿者,充实社区志愿者名单,要记录好服务时间,做好资料存档;要做好精准对接,入户志愿者要逐户进行精准对接,要长期开展创文和志愿服务宣传;要做好发动,利用入户工作充分发动社区居民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,尤其是要将退休党员和有热情、有文化专长的居民发展成固定志愿者;要做好回馈评价,对工作扎实的志愿者要形成回馈机制,定期评选志愿之星,给予奖励。

宣传氛围营造志愿服务专项行动

服务时间:每周开展。服务内容:在各志愿服务分会、行业系统和学校大力开展“文明火炬传递暨万人签名承诺”活动。

服务要求:广泛开展,要在各行各业、各公共场所广泛开展活动,扩大影响力;同步开展,要抓紧时间,同步开展活动,形成集中声势;有效开展,要尽量发动群众参加,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创文氛围;全域宣传,市内媒体要通过报纸、网络、电视、电台、微信、微博等多途径宣传报道活动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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