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堰将挂牌落实“门前三包“责任 组建巡查队强化管理

2017-06-29 08:32   秦楚网  

秦楚网讯 记者 闵波 报道:为有效治理城市乱象,全面提升城区绿化、美化、净化水平,结合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实际,市创文办6月27日下发《关于进一步落实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 “门前三包”责任范围、内容等。

《通知》明确,城区道路两侧的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个体商户、住户及其他组织,均是“门前三包”责任主体,其责任区域为:纵向为各自单位门前至道路道牙,横向为左右毗邻的交接处。

包卫生:自备垃圾容器,实行垃圾分类袋装;路面及地砖无破损、无松动、无坑槽;地面无纸屑、果皮、烟头、痰迹、废弃物和积水等;无雨棚及招牌破旧、无招牌错别字、无招牌占道,无乱张贴、乱涂写、乱刻画、乱牵挂、乱晾晒。包绿化:花坛、草坪内无烟头、纸屑等垃圾废弃物;无损坏树木花草、占压绿化带等违章行为;门前树木无乱栓、无乱挂、无乱钉、无乱晒现象。包秩序:无出店经营行为;无高音喇叭、无占道打麻将、躺卧等不文明行为;无乱停放车辆、无乱堆放物品、无乱牵乱挂现象;无擅自改建房屋,改变房屋原有结构和用途的行为。

《通知》指出,除了责任单位(个人)要严格落实责任区域内“门前三包”工作责任外,社区(村)要规范制作、张贴“门前三包”责任牌;负责“门前三包”计分管理,对问题单位或责任人告知并计分,作为挂牌警示的依据。街办(乡镇)要建立“门前三包”巡查队,落实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区域巡查管理,负责无责任单位(人)区域的“门前三包”工作;建立挂牌警示制度,对违反“门前三包”规定的实行挂牌警示,一次挂“黄牌”,逾期不改的挂“红牌”,半年内两次被“红牌”警示的责任单位(个人),将责任人上报录入“信用十堰”诚信系统。区政府(管委会)要健全区、街道(乡镇)、社区(村)“门前三包”工作体系;自觉履行属地管理,督导辖区街办(乡镇)、社区(村)“门前三包”责任落实。东风公司十堰管理部要做好所辖厂区、小区、机关单位、门店等“门前三包”工作。

《通知》强调,各区政府(管委会)要切实加强区域统筹,明确职责分工,层层抓好落实。各责任单位(个人)要自觉做好“门前三包”各项工作,主动接受检查监督。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定期开展督导检查,对挂红牌的予以曝光;对半年内两次红牌的,按程序提请有关部门取消其评先、评优资格,并将责任人录入“信用十堰”诚信系统,列入“黑名单”,实行联合惩戒;三次及以上的,提交纪委、监察部门问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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