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堰全面整改突出环境问题 整改完成率达72.5%

2016-12-07 08:23  

秦楚网讯(十堰日报)记者纪枫波 通讯员叶相成报道:6日,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,截至12月5日,十堰重点督办的207个突出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150个,整改完成率达72.5%。

今年8月5日,湖北省加快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电视电话会召开后,十堰坚持问题导向,集中将2013年以来环保部、省环保厅督查以及全市四轮“清水行动”梳理出来的207个突出环境问题一一列出清单,对社会进行公布,并将问题向各县(市、区)党政“一把手”交办。

为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,十堰组成10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组,市委书记周霁,市委副书记、市长张维国各率一支队伍,分包一个县(市),市直10个重点部门分别牵头10个县(市、区),深入实地督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。市环境执法部门再出重拳,对环境违法案件从重从严从快处理,以雷霆之势全面打响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攻坚战。截至目前,全市共检查企业4316家(次),出动人员12384人(次),关停环保违法企业30家,取缔汉江沿线码头15个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9件,罚款金额623万元。其中,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5件,限产、停产案件13件,移送行政拘留5件,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件。

在此基础上,十堰还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《十堰市环境保护“党政同责”和“一岗双责”责任规定和考核办法》,建立环保“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”新机制,明确各县(市、区)党委、政府及40个部门环保责任清单,对工作不力者予以追责问责。目前市环委会已对2个县实施“一票否决”预警,2个区(市)实施约谈,3个区、6个市直单位下达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办通知。

通过努力,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成效明显。截至目前,全市207个突出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150个,还有57个正在积极整改中,力争年底前整改到位。对确实难以整改到位的,十堰要求各县(市、区)及有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路线图,明确具体责任人,确保明年上半年整改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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