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楚网讯 特约记者 叶相成 报道:昨日记者从十堰市环保局获悉,截至12月5日,十堰重点督办的207个突出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150个,整改完成率达72.5%。十堰市环保局局长冯安龙说,十堰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成效明显,得益于十堰市书记市长挂帅督办抓整改。
今年8月5日,湖北省加快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,十堰坚持问题导向,集中将2013年以来环保部、省环保厅督查以及十堰市四轮“清水行动”梳理出来的207个(其中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2013年、2014年、2015年督查交办问题66个,省环委会、省环保厅交办问题46个,市环委会交办问题95个)突出环境问题一一列出清单,对社会进行公布,并将问题向各县(市、区)党政“一把手”交办。
为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,十堰市组成十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组,书记市长各率一支队伍,分包一个县(市),市直10个重点部门分别牵头10个县(市区),深入实地督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。十堰环境执法再出重拳,对环境违法案件从重从严从快处理,以雷霆之势、霹雳手段、军令之威全面打响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攻坚战。截至目前,全市共检查企业4316家,出动人员12384人次,关停环保违法企业30家,取缔汉江沿线码头15个,立案查处159件,罚款金额623万元,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5件,限产、停产案件13件,移送行政拘留5件,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件。
在此基础上,十堰还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《十堰市环境保护“党政同责”和“一岗双责”责任规定和考核办法》,建立环保“党政同责 一岗双职”新机制,明确各县(市、区)党委、政府及40个部门环保责任清单,对工作不力者予以追责问责。目前十堰市环委会已对2个县实施“一票否决”预警,2个区(市)实施约谈,3个区、6个市直单位下达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办通知。
通过努力,十堰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成效明显。截至目前,全市207个突出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150个,还有57个正在积极整改中,力争年底前整改到位。对确实难以整改到位的,十堰要求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整改路线图,明确具体责任人等,确保明年上半年整改到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