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创文办要求各责任主体加强落实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

2017-08-24 10:48   十堰晚报  

市创文办6月27日下发《关于进一步落实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通知),目前通知下发已近两个月,市创文办要求各“门前三包”责任主体对照评分细则加强落实,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。

通知要求,建立政府主导、部门联动、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,推动城市管理规范有序,合力营造街净、路畅、景美的城市生活环境。城区道路两侧的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个体、个体商户、住户及其他组织,均是“门前三包”责任主体。

责任主体在责任范围内应做到地面无垃圾,路面无破损,无乱写乱画;无损坏花草树木、占压绿化带等违章行为;无出店经营行为,无乱停放车辆、无乱堆放物品,无擅自改建房屋原有结构和用途的行为等,确保环境整洁,绿化到位,秩序井然。

各社区(村)规范制作、张贴“门前三包”责任牌,负责“门前三包”积分管理等。街办(乡镇)建立“门前三包”巡查队,落实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区域巡查管理,负责无责任单位(人)的区域的“门前三包”工作等。

区政府(管委会)应健全区、街道(乡镇)、社区(村)“门前三包”工作体系;自觉履行属地管理,督导辖区街办(乡镇)、社区(村)“门前三包”责任落实;东风公司十堰管理部做好所辖厂区、小区、机关单位、门店等“门前三包”工作。

通知还要求,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,对挂红牌的予以曝光;对半年内两次红牌的,按程序提请有关部门取消其评先、评优资格,并将责任人录入“信用十堰”诚信系统,列入“黑名单”,实行联合惩戒;三次红牌及以上的,提交纪委、监察部门问责。

目前,通知已下发近两个月,市创文办要求各“门前三包”责任主体对照评分细则加强落实,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。同时,市创文办将继续对各区政府(管委会)是否抓好落实、各责任单位(个人)是否自觉履行“门前三包”义务、城管部门履职尽责是否到位等工作进行重点督导。

(十堰晚报 记者 蒋辉 实习生 金晓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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